萊西化肥廠地塊位于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威海西路27號,總占地面積260.748畝,地塊位于威海西路、深圳南路、文化西路、水三村合圍區域。1971年建廠投產,建廠初期,以生產氨水、碳酸氫銨為主,1998年8月13開始生產尿素和復合肥。主要原料為煤炭,主要工藝包括造氣工序、脫硫工序、變換工序、合成工序等,具有年產合成氨15萬噸,噴漿造粒復合肥10萬噸,尿素16萬噸的生產規模。萊西化肥廠于2004年元月1日正式停產,構筑物分批次拆遷,2017年拆除完成。萊西化肥廠原土地使用權人為青島昌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塊未來擬用于居住用地。
根據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本地塊土壤污染以氨氮、砷、銅、汞、鈷、釩和石油烴(C10-C40)為主,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規范要求,建議本地塊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以明確未來修復或開發過程中土壤污染物對人體的健康風險。
通過土壤中污染物的風險評估計算,得出砷的致癌風險和非致癌風險分別為1.62E-4和16.1;銅的非致癌風險為9.5;汞的非致癌風險為11;鈷的致癌風險非致癌風險分別為1.79E-5和15.6;釩的致癌風險和非致癌風險分別為3.39E-4和115.4。計算的各個污染物的修復目標值分別為,氨氮:2160mg/kg;石油烴:826mg/kg;砷:40mg/kg;銅:2000mg/kg;汞:8mg/kg;鈷:40mg/kg;釩:200mg/kg。根據本地塊的目標污染物和建議修復目標值,得出本地塊建議的土壤修復范圍和方量分別為64342.9m2,和119200.1m3。
地下水中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IV類標準限值的污染物包括色度、渾濁度、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錳、鋁、揮發性酚類(以苯酚計)、耗氧量(以O2計)、氨氮(以N計)、鈉、亞硝酸鹽(以N計)、氟化物、碘化物、硒、硼、鉬。本地塊內的地下水理化指標、重金屬指標等在不涉及飲用的情況下,無暴露途徑,對人體健康風險可忽略。建議后期對該區域的地下水進行長期監測,嚴禁飲用地下水。
綜上,本次調查和風險評估完成后,本地塊需開展環境修復工作。在本次調查工作完成后至該地塊環境修復方案應環保部門備案前,相關責任單位應對修復區域進行必要的管理和保護,避免修復區域受到擾動而影響下一步環境修復工作。對修復區域進行圍蔽,禁止任何單位和人員開挖、取土等擾動修復區域的行為,確保下一步修復工作的順利開展。
由于該地塊需要修復的面積和土方較大,建議結合后期規劃建設要求和修復資金預算,合理選擇修復技術,確保場地采取治理措施的長期有效性,以及場地不再對周邊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此外,鑒于場地調查的不確定性,從人體健康角度考慮,場地污染治理與開發建設過程中如發現嚴重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征詢主管部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