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山東石大勝華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青島歐賽斯環境與安全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山東石大勝華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鍋爐蒸汽供應優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21年6月8日取得了東營市生態環境局墾利區分局出具的《關于山東石大勝華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鍋爐蒸汽供應優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東環墾分審[2021]2號)。2021年9月,由于集團公司組織架構調整,將鍋爐蒸汽供應優化項目劃歸至勝華新能源科技(東營)有限公司名下。
勝華新能源科技(東營)有限公司鍋爐蒸汽供應優化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于2022年11月10日建成。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7]第682號)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要求,現將本項目環保設施竣工日期向社會公開,我司將依法積極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地點: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同興路198號,勝華新能源現有廠區西部,現有主廠房及爐后設施東側
聯系人:王帥
電話:18554697870
建設項目建設規模:
新建1臺140t/h煤粉爐,與原有140t/h煤粉爐互為備用,配套建設相應的鍋爐房等設施。擴建后總供熱能力不變,不增加原輔材料、燃料消耗量。項目實際總投資81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45萬元。
建設項目污染物產排情況、環保設施建設情況及執行標準:
廢水:
本項目新建燃煤鍋爐與原有鍋爐互為備用,兩臺鍋爐不同時運行,項目建設前后排水量未發生變化,不新增廢水量。
本項目鍋爐運行時產生的廢水主要是鍋爐循環排污水和脫硫廢水,依托原有污水處理站,經“調節+曝氣”處理達標后排入東營博川環保水務有限責任公司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廢氣:
本項目主要廢氣為鍋爐煙氣及輸煤系統廢氣。
(1)鍋爐煙氣
新建鍋爐單獨設置脫硝、除塵設施(低氮燃燒+SCR脫硝+布袋除塵器除塵),依托原有脫硫設施(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煙氣通過原有的1根高120m、內徑3.2m的排氣筒排放,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煙氣黑度達到《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2019)表2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廢氣中氨達到《火電廠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2301-2017)表13中SCR脫硝技術逃逸氨濃度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2)輸煤系統廢氣
磨煤給煤粉系統處于負壓狀態;輸煤階段、磨煤階段、灰庫、粉倉等輸煤系統廢氣均分別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合并通過新建的1根高28m、內徑0.3m的排氣筒排放,廢氣中顆粒物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點控制區”限值。
(3)無組織廢氣
加強無組織廢氣污染物控制措施,依托的煤廠全密閉,廠區定期噴淋降塵。顆粒物廠界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廠界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二級標準要求。
噪聲:
采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平面布置,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控制噪聲源和噪聲傳播途徑,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爐灰、爐渣、脫硫石膏、廢布袋、廢機油、廢SCR催化劑。
廢機油、廢SCR催化劑為危險廢物,暫存于廠內危險廢物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
爐灰、爐渣、脫硫石膏、廢布袋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爐灰、爐渣、脫硫石膏外售處理,廢布袋由廠家回收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 -2020)。
本項目危險廢物暫存于廠內危險廢物暫存間,位于廠區南部,已與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合同見附件)。危險廢物暫存間滿足防雨、防曬、防滲要求,建立了臺賬及危廢管理制度,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