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饒齊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東營天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廣饒齊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罐區及裝卸車智能化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1年3月10日東營市生態環境局廣饒縣分局對《廣饒齊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罐區及裝卸車智能化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東環廣分建審[2021]5號)。
廣饒齊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罐區及裝卸車智能化改造項目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7]第682號)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要求,現將本項目環保設施調試日期向社會公開,我司將依法積極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地點:山東省東營市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廣饒街道辛河路以東,石大路以南齊成新能源現有廠區內
聯系人:王棟
電話:18954615811
建設項目建設規模:
廣饒齊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罐區及裝卸車智能化改造項目位于山東省東營市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廣饒街道辛河路以東,石大路以南齊成新能源現有廠區內。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內浮頂儲罐5000m3×8臺,新建118個智能化裝車鶴位,新建22個卸車鶴位,以及配套公輔、儲運、環保工程等,其中部分公用工程、輔助工程、儲運工程和環保工程依托現有項目。項目實際總投資1022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66萬元,占總投資的3.58%。
建設項目污染物產排情況、環保設施建設情況及執行標準:
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
廢氣
:
1)有組織廢氣
本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為依托現有油氣處理系統新增的廢氣。
本項目儲罐呼吸廢氣和裝卸車新增廢氣接入現有油氣處理系統,經過冷凝吸附+低溫柴油吸收+催化氧化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P1排放,VOCs(以非甲烷總烴計)排放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業Ⅱ時段排放限值(VOCs:60.0mg/m3)
2)無組織廢氣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源主要為裝卸車區管線組件密封點泄漏。廠界無組織廢氣VOCs(以非甲烷總烴計)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3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2mg/m3);裝卸車區下風向無組織廢氣VOCs(以非甲烷總烴計)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30mg/m3)。
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設備為機泵類等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采取降噪及隔聲減振等措施,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
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氣依托油氣處理系統后新增的廢催化劑及廢活性炭,均為危險廢物,依托廠區現有的268m2危險廢物暫存間,按《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的要求設有危險廢物貯存場標識,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單要求建設,并對地面進行防滲,滿足防風、防雨、防曬、防盜要求,建立臺賬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