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現場勘察是驗收監測中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現場勘察包括資料收集、 工程概況了解和現場察看,主要是對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及措施的勘察和檢查, 是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能夠開展驗收監測、 確定驗收監測范圍和制訂驗收監測方案 的一個關鍵程序,也是驗收監測中環境保護管理檢查的一個組成部分。現場勘察主要通過資料核實、 聽取企業人員介紹及現場察看等形式完成,在特殊情況下,可向當地環境保護局和項目所在地附近居民了解情況。
一、資料收集
檢測機構接到企業委托監測的委托書(或簽定檢測合同)后,應及時下達任務并確定項目驗收負責人,項目驗收負責人應盡快與建設單位取得聯系, 請建設單位準備與驗收監測有關的資料。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相關規定, 承擔驗收的檢測機構應有針對性地收集所有的有關資料, 并在現場勘察前請建設單位準備齊全。收集的資料主要有:
(一)審批文件
1.申請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紙質版和電子版)
2.當地環保局(區縣局)關于項目建設執行環保標準及總量控制指標的《函》(查看環評報告書表是否附有,如沒有則應另提供)。(復印件)
3.環保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復印件)
4.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變更及相應的報批手續和批文。(復印件)
5.項目建設單位向當地環保主管部門申請《試生產的請示報告》。(復印件)(代收)
6.當地環保部門同意試生產批復。(復印件)
7.建設項目環保主管部門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受理通知單》。
(二)各類圖件
1.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圖(彩色)
2.建設項目廠區平面布置圖(標明建設項目車間和裝置布局、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網及廠界等)
3.工藝流程圖(標明主要產污環節)
4.工程水量平衡圖
(以上圖件以A4紙大小提供兩張,并附電子版)
(三)主要環境保護設施資料
1.項目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執行報告》(原件蓋章)
報告應說明以下幾個方面:項目的建設概況;項目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生產工藝、產品結構、生產能力等是否發生變化;主要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建成和生態影響減緩措施是否落實、是否按環評文件及批復的要求進行建設,如果有變化,則要詳細說明情況及理由;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污染物的產生情況(排放量、排放濃度);主要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環保設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計處理能力、設計排放濃度、運行效果等)
2.環保設施清單(以表格形式提供)
(1)廢氣:煙囪數量、各煙囪高度、出入口直徑、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已設監測點位或監測孔位置圖等;
(2)廢水:主要污染物及來源、排放量、循環水利用率、污水流向等;
(3)固廢的來源、數量、運輸方式、處置及綜合利用情況。
3.項目如果涉及委托他人處理危險廢物
(1)與委托處理危險廢物單位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2)危險廢物處理單位的資質證明材料(資質復印件)
4.環保機構、人員和儀器配置情況說明
5.相關環保規章制度,特別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復印件)
6.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復印件):包括機構、人員、聯系電話,應急措施等
二、工程概況
1. 工程立項情況
檢查項目的立項報告、 批文及程序的完整性,確定該項目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了審批。
2.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情況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我國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管理制度, 在工程概況調查中必須對"環評"情況進行檢查, 主要了解的內容有:
(1)所涉及驗收監測的工程, 在建設前是否按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要求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對于未做" 環評"的項目, 應及時向主管環保局匯報, 停止驗收。在此階段可以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進行? 環評#的時間、 " 環評"審批部門、 審批時間及文號、 " 環評"主要結論及"環評"批復中重點要求和注意問題等。同時還可以通過工程初步設計( 環保篇) 了解工程中所涉及的廢水、 廢氣、 噪聲、 固廢等污染防治的環保設施及其采用的技術原理、 流程和相關指標, 以及是否落實了" 環評"及其批復提出的相關要求。
(2)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表) 是否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分級管理原則,由相應級別環保局對" 環評"進行了批復, 或由相應級別環保局委托下一級環保局對" 環評"進行了批復, 從而可判斷該項目的所屬職權范圍。
3.工程建設情況
聽取廠方有關人員的介紹, 了解工程的生產設施及生產輔助設施的建設完成情況, 以及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及措施的落實情況。主要有:
(1)工程的實際建設規模、 破土動工建設時間、工程建成投入試運行時間、 試生產是否有環保部門批復同意( 批文) 、 占地面積( 可綠化面積、 綠化率等) 、 職工人數、 工程總投資( 其中環保投資及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份額) , 此階段可以劃定驗收監測范圍及明確是否超出驗收期限。
(2)生產工藝
詳細了解生產所用的原、 輔助材料和生產的主、 副產品及其成分。因為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和輔料的成分或本身, 以及所產生的一些主產品和副產品的成分或本身會以各種形式成為污染物, 這有助于在確定監測因子時不會缺項或漏項。
詳細了解工藝流程及整個流程中各個環節的產污情況, 產污種類、 產生量, 處理、 處置、 排放情況( 包括生產設施和生產輔助設施) 。內容有:廢水及污染因子。如生產中的工藝廢水( 包括地面沖洗水) 、 清凈排水及生活污水等。清凈排水一般為空調熱水和冷凍水、 動力設備冷卻水、 循環冷卻水排水等。對生活污水, 除了解污水產生源、 污染因子、 處理方法、 處理設施以及排放方式外, 還要了解是否實現了"清污分流、 雨污分流"。同時要了解廢水回收循環利用情況。要了解各類廢氣產生源及廢氣的污染因子、 處理方法、 處理設施、 排放方式, 以及排氣筒高度等。
噪聲。工業噪聲主要來源于各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機械噪聲和空氣動力性噪聲。要了解設備噪聲源及源強, 采取的隔聲降噪措施。
固體、 液體廢棄物一般包括有毒有害危險固體、 液體廢物, 放射性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 液體廢物, 生活垃圾等, 如石油化工廠含重金屬的廢催化劑、 廢放射源, 電廠的灰渣等, 要了解其產生源, 處理、 處置方法。如委托外單位處理、 處置, 需檢查其是否經環保部門同意, 委托的單位是否具有資質。對于自行堆放的, 檢查其是否采取了降塵、 防淋、 防滲措施。
電磁輻射和振動。了解是否有電磁輻射和振動, 若有, 了解其源強。 了解工程屬新、 擴、 改建項目中的哪一種, 對改、 擴建項目, 除了解原有生產設施、 生產輔助設施、 環保設施及措施外, 還應了解是否按? 環評#批復要求對原有生產設施或環保設施進行了拆除、 改造或整治。了解工程建設涉及的其他問題。如一些項目涉及搬遷、 區域消減和總量控制等問題時, 會涉及到周邊地區的居民、 單位及單位的一些設施等,遇此情況, 須按? 環評#批復要求有針對性擴大調查范圍, 必要時實地考察落實情況。(了解工程變更情況。在閱讀資料、 聽取匯報時, 特別要注意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變更情況, 主要為建設項目建設地點、 采用的工藝流程、 產品及生產規模、 變更后的環保設施及措施。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建設地點、 內容以及相應環保設施的變更, 除須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批準外, 還應報原項目的環保局審批,并由其以批文的形式予以確認, 所以在此過程中,要查看是否有同意項目變更的批文, 若查實無批文, 則應及時將情況報相應環保局。
4. 試生產情況
項目試生產以來, 生產設施以及環保設施運行情況; 企業自身對污染物排放以及環保治理設施的監測情況; 試生產期間有否發生擾民現象或重大污染事故; 對于試生產階段生產設施和環保設施尚不能正常運行的, 建議企業向環保局申請延長試生產時間。
三、現場察看
現場察看既可對所收集的資料和所了解的情況加以核實, 又可在現場布設監測點位、 確定監測內容, 是現場勘察的重要環節, 是編寫監測方案的基礎。
1.工藝流程現場察看
現場聽取廠方技術人員講解所驗收項目的生產工藝, 從原料到產品逐一了解。可以通過到主控室察看計算機控制系統, 檢查生產記錄, 了解生產負荷是否達到設計要求, 工藝、 生產規模、 產品與項目所批工藝、 生產規模、 產品是否相符。
2 .工藝流程中污染物產生的環節、 處理措施及排放方式現場察看
重點察看每一工藝中產污環節, 每一環節產生的污染類型、 污染因子、 處理方法及排放的方式, 即每一環節產生的是廢水、 廢氣、 固廢、 噪聲中的哪一種或哪幾種, 含有哪些污染因子, 處理、 處置情況,污染物最終排向何處。逐一察看污水走向、 污水處理設施、 污水排放方式, 確定污水源強的采樣點、 處理設施中間過程布點( 參照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指標) 、 污水處理設施出口, 以及污水總排口的采樣點布設。逐一察看廢氣走向、 廢氣處理設施、 廢氣的排放情況, 確定廢氣處理設施進、 出口管道尺寸, 開孔位置、 開孔大小, 以及測試平臺、 護欄等, 并提出要求。按規范要求盡量選擇豎直或平直段開孔, 出口孔盡量開在風機前, 孔徑一般為 70 mm, 排口要有標志牌。
逐一察看固體、 液體廢棄物的處理、 處置情況,廠區有堆放場所的要看其有無防塵、 防淋、 防滲措施, 以及安全措施和標志牌。
3. 排污口及外環境察看
廢氣排口一般在處理設施出口, 廢水排口一般在廠區外, 需現場察看。首先應看有幾個排口( 現在一般建設項目要求只設一個排污口, 一個清凈下水排放口) , 哪個是排污口, 哪個是清下水口或雨水口, 確定是否實現"清污、 雨污分流"; 然后再看廢水排放口是否進行規范化整治, 廢水最終排向何處。竣工驗收的噪聲監測主要是廠界噪聲監測, 要充分了解廠界周圍環境, 尤其是廠界四周有無環境保護敏感目標( 特別是" 環評"或" 環評"批復中提到的) , 諸如居民區、 學校等, 這些敏感目標相距有多遠, 有無其他噪聲影響源等。
對于" 環評"或" 環評"批復中要求測無組織排放的, 同樣也要對廠界周圍情況進行調查; 對于" 環評"或" 環評"批復中要求做環境影響檢測的, 還需按" 環評"的布點進行實地察看, 確定點位。
4. " 環評"批復要求落實情況
針對" 環評"批復的要求, 逐一察看企業落實情況, 如" 以新代老"項目, 要求拆除的項目是否落實完成, 全廠排水管網是否進行了整治, 要求納入污水處理設施一并處理的廢水是否到位, 要求劃定安全防護距離的一些化工企業, 安全防護距離是否劃定等。
5 .總量監測
對于環評批復中給定的污染物總量, 要通過實測核算。總量監測是驗收監測的重要內容之一, 需要察看牽涉到總量的原有項目的排放量, 有特別要求的還應測處理效率。
四、環境管理檢查
1.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情況,環境保護審批手續;
2.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
3.環境保護機構設置、監測機構建設情況、人員儀器設備配置情況;
4.環境保護檔案管理情況、資料是否齊全;
5.項目初步設環保篇和環評報告書中要求建設的環保設施實際完成情況(其中還要包括按規定設計的流量計量裝置、監測設施、監測孔與測試平臺、排水管網,各種堆放存場的建設,各種必要的標志設置等);
6.固體廢物的排放、利用及其處理處置情況檢查;工業固體(液)體廢棄物是否按規定或要求進行處置和回收利用情況;
7.衛生防護距離執行情況檢查;
8.污染物排放口規范化整治情況;
9.環保設施運行、維護情況及清潔生產情況檢查;
10.危險化學品的風險防范及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對存在潛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隱患的建設項目,是否制定了相應的應急制度,配備和建設應急設備和設施的情況。
11.區域污染削減工作調查,原鍋爐拆除情況及是否關閉鍋爐煙氣處理設施排污口;
12.生態恢復綠化建設及植被恢復、搬遷或移民工程落實情況;
13.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的保護辦法、處理辦法的落實情況;
14.項目建設后有否出現新的意想不到的環境問題,建設期間和試生產階段是否發生了擾民現象和污染事故,周邊公眾對該項目環境影響的輿論如何。
來源:環境監測實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