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建設質量強國。
檢驗檢測作為國家質量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促進產業和經濟發展、維護貿易公平、維護公眾健康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食品藥品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準確把握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需求,提供精準服務,是其賴以生存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隨著新一輪機構改革的逐步完成,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行業迎來一系列新的變化,檢驗檢測機構也迎來一系列挑戰。如何迎接這些挑戰,需要大家關注和思考。
檢測需求日趨多變
當前,檢驗檢測需求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任務日趨多樣化。在食品藥品監管領域,檢驗檢測需求主要圍繞著服務食品藥品監管、助力產業發展、服務公眾健康而開展,主要任務包括產品審評審批等許可檢驗/強制性檢驗、評價抽驗、風險監測、產品質量專項整治、產品質量安全引發的應急檢驗、政府部門監督執法/核查處置所需的檢驗檢測以及保障和提升產品質量所需的檢驗研究工作等。檢驗檢測體現社會公益性,是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的重要手段。
二是承檢轉向合同制。隨著機構改革的推進,檢驗檢測任務承接方式由過去以政府指令性任務的方式直接下達給系統內直屬檢驗機構,轉變為系統內直屬檢驗機構承檢,實行合同化管理。具體為檢驗機構依能力申報,政府部門擇優選擇,若直屬檢驗機構無法完成,可采取單一來源或公開招標等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承檢機構,系統外及社會力量創辦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也可參與競標。
三是檢測技術難度提高。隨著新藥品、新劑型、新工藝的不斷涌現,假冒偽劣、非法添加等制假售假手段也日趨復雜和隱蔽,導致檢驗檢測項目和技術難度大幅提高,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能力和綜合服務水平與檢驗檢測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凸顯。
四是對承檢機構要求更嚴格。檢驗檢測是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撐,也是產業發展的重要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特點是憑技術執法、靠數據說話,檢驗數據和結論的準確性、公正性至關重要。隨著法治社會建設的全面推進,政府、企業、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對承檢機構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也日益嚴格,如國家藥監局強化對國家藥品抽檢、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質量的監督與考核,對工作突出的承檢機構予以表彰,對存在問題的承檢機構開展飛行檢查,對于監督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對于存在嚴重問題的取消其承檢機構資格等。
檢測能力尚有不足
筆者梳理發現,目前,各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在服務檢驗檢測項目需求上,存在一些實際問題和困難。
一是缺乏政策研究和市場調研。調查發現,部分檢驗機構缺乏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不主動了解相關政策、不做市場調研,對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需求不明確,抱著靠天吃飯的態度,坐等上級部門撥經費、給任務。
二是檢驗檢測能力相對不足。部分市級檢驗機構甚至個別省級機構的檢驗檢測能力相對不足,尤其是食品、化妝品、藥包材、醫療器械的檢驗檢測能力不足,導致監管部門只能以招標的方式向轄區外的檢驗檢測機構購買服務;企業也只能舍近求遠,委托外地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三是服務意識不強,服務質量堪憂。部分機構在承接檢驗檢測任務過程中,因服務意識不強、管理不規范等,導致服務質量不高,甚至出現嚴重問題或風險隱患。如僅限于依據現行質量標準檢驗,報送檢驗結果是否符合規定,對檢驗數據和結果的分析研究能力不足,通過檢驗檢測發現問題、識別風險、預警風險、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承接異地檢驗任務時,如現制現賣食品、餐飲具等,因抽樣、樣品運轉、檢驗程序不規范等,導致檢驗結果不準確等。
四是信息化建設水平相對不足。目前,很多檢驗檢測機構都開展了信息化建設,但信息化程度和數據處理能力參差不齊,各機構之間尚未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大數據分析和應用能力較差,檢驗檢測數據和信息依舊處于碎片化狀態,大數據的優勢尚未得到相應體現。
五是成果轉化應用機制不完善。由于機制不完善,各檢驗檢測機構內部的技術優勢、人才優勢、檢驗研究技術資源和科研成果沒有得到充分發掘和轉化應用。所以,如何使檢驗檢測/項目研究的供需雙方有效對接,向服務監管和產業發展的方向聚集,打通監管和產業發展所需的人才鏈、技術鏈和創新鏈,打通科研成果轉化應用所需的資金鏈,讓沉積在檢驗機構內部的技術優勢、人才優勢和科研成果從靜態轉化為實際生產力,變成服務監管和發展經濟的動力,將創新驅動戰略落到實處,值得探索研究。
六是制約發展的障礙尚未破除。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管理體制、薪酬待遇等因素制約,很多檢驗檢測機構在機構編制、薪酬待遇、人才培養、基礎設施和硬件建設、檢驗經費保障等方面存在諸多困難,制約了檢驗檢測機構的發展。
準確把握項目需求
為解決上述難題,筆者認為,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要準確把握檢驗檢測項目需求,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確保能提供精準的檢驗檢測服務。
一是加強政策研究和市場調研。檢驗檢測機構要把機構的發展自覺融入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大環境中,統籌考慮、科學謀劃、準確定位。如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根據國家的創新驅動戰略和監管部門的科學監管要求,找準發展定位,明確發展方向,通過創新思維,用好、用活各項政策,切實加強檢驗檢測和科研創新能力及信息化建設,在提供精準服務的同時,全面激活了各項檢驗資源,為自身建設和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贏得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二是盡快適應改革新形勢需要。檢驗檢測機構要主動適應改革新形勢,切實加強能力建設、人才培養和技術儲備,不斷拓展檢驗資質,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確保有實力承接相應的檢驗檢測任務,并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鍛煉隊伍,錘煉能力。
三是規范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檢驗檢測是一項嚴謹、細致的工作,涉及抽樣程序、樣品管理、實驗室環境和設施、儀器設備性能、標準物質溯源、人員技術水平以及管理制度等,所以,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堅持科學檢驗精神,規范檢驗程序和業務流程,加強質量管控,確保檢驗結果公正、準確、可靠。
四是強化監管和行業誠信建設。誠信是檢驗檢測機構必須遵守的基本道德和行為規范,所以,要加強檢驗檢測行業的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檢驗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誠信度評價方法和失信懲戒機制。一方面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動態考核與監督評價;另一方面,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自律意識,科學、嚴謹、規范、誠信地開展檢驗檢測服務工作。
五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實現信息共享。做好信息化建設的頂層設計工作,發揮大數據的優勢,實現全國檢驗檢測系統的信息互聯互通,實現檢驗檢測數據和信息的一體化;加強對檢驗檢測數據的分析研究和綜合利用能力,切實提升服務監管的效能。
六是建立健全檢驗檢測機構的保障機制。在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中,建議保留檢驗檢測行業的“國家隊”屬性,并進一步明確其公益類社會屬性,解除制約其發展的制度障礙和瓶頸;建立以能力建設為核心的評價體系,完善能力評價機制;逐步建立完善以系統內檢驗檢測機構為主體,以第三方機構為補充的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體系;協調相關部門修訂原食品、藥品檢驗收費標準,制定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收費標準,解決檢驗收費不合理及缺項等問題。按照財稅〔2017〕20號文件規定,藥品、醫療器械注冊檢驗以及其他強制性檢驗不得收費(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對于客戶自主委托的其他檢驗檢測項目,建議按照公平合理、誠實守信、質價相符的原則,實行市場調節價,協議收費。